|
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冲压机等现场竞价项目公告 |
||||||||||||||||||||||||||||||||||||||||||||||||
|
||||||||||||||||||||||||||||||||||||||||||||||||
|
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现场报价方式对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号牌冲压机等项目进行采购,请有能力提供下述设备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报价项目 采购单位: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所属区域:定西市安定区 预算金额(元):4853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8-22 11: 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08-29 11: 00 采购人联系方式:车辆管理所 0932-8369567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是否整包报价:是。 (二)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人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不得超过供货投标时的最高限价,要严格按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提供服务,不得以低于正品成本价的方式获取中标。 4.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9 11:00。 5.请供货商报价。 6.请中标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领取确认书和合同。 三、成交原则 (一)单品牌成交原则 1.报价的入围品牌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2.入围品牌供应商满足三家的,以入围品牌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3.项目废标后重新发布公告,报价供应商满足3家但不满足3家入围品牌的,以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二)多品牌采购定标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明细
采购单位: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8月22日
|
||||||||||||||||||||||||||||||||||||||||||||||||
| 责任编辑:市公安局管理员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